童軍的活動規律

添加時間:2018-10-13      瀏覽量:0

在西方學術界,有種觀點認為,在貝登堡時代,許多青年組織都有它們自己的誓詞與規律,其中,不僅軍「誓詞」一詞取法於「童友團」( The league ofBoy friendes),而且,與「叢林印第安人」( The woodcraft indians)規律相比,「童友團」的規則與童軍規律更為接近。從時間上看,以上兩種青少年組織均建立於1902年,確實比貝登堡童軍早,存在對貝登堡童軍誓詞與規律產生影響的可能。但首先要指出的是, Jenkins)所引用《叢林印第安知識手冊》( The birchBark roll of the woodcraft indians)一書出版於1902年,問世以後十分流行,以至於多次修訂重版,到1906年時已出到第6版,其中關於「叢林印第安人規律」一共也只有十條。1906年貝登堡與西頓會晤時,西頓將該書送給貝登堡,應該說貝登堡了解「叢林印第安人規律」的內容。而在該文中, Jenkins引用「叢林印第安人規律」,為1912年第11版《叢林印第安知識手冊》。從內容上看,第11版所歸結的「叢林印第安人規律」不僅與第6版有較差異,而且第一、二、六條反倒是西頓采納了貝登堡童軍相關規律內容的含義。從時間上來看,與西頓會晤前的1904年,在給伊頓學院提供的青少年訓練項目構想中,貝登堡已經明確提出,把過去騎士家臣的六條義務當作自願參加該計劃的成員的行為準則,並宣誓遵行。由此看來,貝登堡童軍誓詞與規律,與中世紀騎士及家臣所盡義務有著直接的關系,雖然在字面意思上存在差異,但在精神實質上有著相通性。這說明,貝登堡關於童軍誓詞與規律的構想,實際要早於西頓所介紹的「叢林印第安人規律」。

 

19世紀晚期,英國出現了許多引領青少年教育與訓練的英文雜誌,它們建立了相應的青少年組織,宣傳主題也逐漸由道德領域向社會領域轉換,導向也逐漸由培養純潔男子漢的需求轉向對愛國主義、好公民的關註,並提出了各種各樣的規範與準則,「童友團」是當時眾多青少年組織的一種。其中較有影響的還有「 The boys own paper」「 Young england」「 Chums」「 The captain」,它們分別創辦於1879年、1880年、1892年和1889年。「 The boy' s own paper」針對兒童容易犯錯的特性,主張以純潔、勇氣、無私為道德核心;「 Young england」對兒童日常行為要求是節製、健康、不吸煙、有禮貌;「 Chums」雖然反對「偵探術」的軍事性質,但其主張以愛國主義為立身之道,因而認為「榮耀、名譽、犧牲」為最高價值;「 The captain」為了獲得更多青少年讀者和家長的青睞,極力稱贊和提倡「紳士、正直、榮譽、勇氣、忠誠、義務、友善」等價值觀。「童友團」的雜誌「TheBoys' Friend」對其組成成員的規律為:宣誓成為有禮貌的男子漢,保護弱者,善待動物,遠離不良語言和吸煙行為,努力成為一個正直的英國兒童—作永遠的愛國者。換言之,「童友團」的主張是勇敢、紳士、友善、純潔、愛國。從以上分析來看,眾多的青少年組織各自秉持的立場存在差異,雖然相互之間對兒童的行為準則存在差異,但其價值取向也存在相同或相近的地方,所以,誇大「童友團」而忽視其他同時期青少年組織童軍誓詞、規則產生的影響,是不全面的。

 

從歷史淵源看,貝登堡童軍誓詞與規則,既有直接對歐洲中世紀騎士文化的繼承,又有對其他國家和民族青年教育準則的借鑒。貝登堡稱之為的「騎士精神或準則」( Chivalry or the order of theKnights),復興於18世紀,後滲透於整個19世紀及20世紀初期,並受到社會的追捧。《童子偵探》所引用的《兒童問題》一書曾指出:如果說「叢林印第安人」是一種與青少年時期相一致的教育方法,那麽「亞瑟王的騎士準則」( the order of theKnights of king arthur)則是緊隨其後的「騎士時期」青少年應當采用的教育方法;其目的主要是使青年人能夠回復到亞瑟王所許諾要實現的理想王國——騎士精神、謙恭、尊重婦女、義務、勇敢。該書介紹了當時由成人建立的19種青少年教育組織的教育觀點、方法等情況,除了當時影響較大的青年會、童子團、叢林印第安人等組織外,「亞瑟王騎士團」也赫然在內。應該說,中世紀的騎士精神和他們所遵循的行為準則,對貝登堡童軍誓詞與規律的產生起到了較大的影響。正因為如此,貝登堡才認為,騎士實際上就是英國古時的「童軍」,他們的規則與現在童軍規則一樣;英國人流淌著騎士先輩們的血液,童軍應該追隨他們的榮譽和緊跟他們的腳步。過去每位騎士小隊由一名貼身扈從和幾位手握武器的隨從組成,這就猶如現今童軍小隊由隊長、副隊長以及四五個童軍組成一樣,騎士小隊所有成員與首領一樣,無時無刻都堅持同一種信念:榮譽神聖;忠於上帝、國王和國家;扶助他人;節儉樂施;習武衛教、衛國;強健機敏。應該說,貝登堡把英國中世紀的騎士比作過去的童軍,認為既然當今的童軍與他們之間存在血緣的關系,那麽在精神追求方面也應該緊跟他們的步伐,不僅在組織形式上與騎士製度類似,而且在行為準則方面也存在共同遵循的規律。 Michael rosenthal的《騎士與家臣》一文就認為,早期的「童軍」無論在組織體製上,還是內部管理上,以及誓詞規律方面,都借鑒了許多中世紀「騎士與家臣」的做法。

 

同時,貝登堡認為,世界上不同民族或國家都有他們古老的童軍,並把他們所奉行的道德行為準則,稱之為他們踐行的規律。這些規律雖非成文,但與刊行於書冊者卻沒有多少不同,如日本有武士道,也就有武士道規律。正如英國有中世紀的騎士規律,美洲的印第安人有他們的道德品行規律,還有祖魯人、印度土著人,以及歐洲所有民族,都有他們相傳沿襲的古老的道德規律。據此,貝登堡認為中世紀的騎士就是英國過去的童軍,按照「騎士規律」( The law of chivalry)來衡量,他們是一群勇敢、充滿榮譽感,並時刻準備去盡他們義務的人。今日的童軍也是這樣的一群人,他們的行為準則就是童軍規律,這些規律就是童軍在日常生活中所應踐行的道德行為規範。作為騎士,其首要遵行的規律就是每天要對自己敬慕的上帝表示忠誠之意,亦即「敬畏上帝,敬重上帝,服務上帝」( To fear Honour, and serve god)。然而騎士僅僅做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他還必須具備崇高的精神境界、寬闊的心胸,還要能慈悲為懷,具體而言,就是要能夠遵行騎士所信奉的十二條行為準則。在19世紀20年代,有人將騎士的「十二美德」簡略概括為:信仰、仁慈、正義、理智、謹慎、戒酒、堅定、真誠、自由、勤勉、樂觀、英勇。但貝登堡則將騎士規律歸結為九條,並聲稱今天的童軍規則也是由此而來。所以,從文化內在的傳承性上看,貝登堡童軍規律更多的是繼承和發揚了中世紀的騎士精神與文化,連童軍規律最初在條目數量上也與其相吻合,一共九條(誠實、忠心、助人、友善、好禮、仁慈、服從、樂觀、節儉),只是到了1911年,貝登堡童軍規律才吸取了美國童軍規律第十一條的內容:童軍是純潔的,並將此條解釋為童軍的思想、語言、行為均需純潔,童軍規律也由此擴展為十條,並與美國十二條童軍規律並行於其他各國。

 

綜上所述,童軍誓詞與規律的來源,從形式上看,童軍誓詞與規律似乎是受到當時各種青少年教育組織的啟發,而實際上它們是相互影響和相互促進的。從內容上看,童軍誓詞與規律主要受騎士文化和精神的影響,其借鑒痕跡十分明顯。從表達方式看,童軍誓詞與規律並非由一系列禁止性行為規範構成,兒童既不是按照「不準做」,也不是「禁止做」等否定性規定來管理,而只是陳述什麽是一種好的性格,希望童軍應該是什麽樣的,通過「應做」的肯定性規定來引導他們的行為。這是貝登堡知曉怎樣更好地抓住年輕人興趣的才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