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中國童子軍的創立方式

添加時間:2018-11-27      瀏覽量:0

軍作為有世界影響的一種青少年組織,在清末就已經傳入中國。中國童子軍教育最先出現在租界西人學校,中國人在學習借鑒的基礎上才開始創辦童子軍。由於受中國政局的影響,長期以來,中國童子軍教育處於一種「各自為政」的狀態,直到國民黨著手創辦童子軍,才逐漸改變這一局面而進入統一期。因此,中國童子軍教育也出現前後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但「課程化」卻自始至終貫穿於中國童子軍教育的整個發展歷程。

 

無論是在民國時期還是現在,關於中國童子軍創始時間的說法莫衷一是,不僅關於創始學校意見不一致,即使是主張同一學校的,在創立時間上也不盡相同。也許正因為如此,即便在中國童子軍總會確認童子軍創始時間後,也有人提出質疑,因此,弄清提出質疑的原因其隱情,並訂正中國童子軍創始時間,也就顯得十分必要。

 

按照童子軍創始人貝登堡的界定,童子軍的創立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首先,申請加入已有童子軍組織是童子軍創立的第一種方式。如果年齡在11歲以下要加入幼童軍或超過11歲要加入童子軍,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即可成為一名童子軍:從童子軍總部獲得童子軍協會秘書長名單,並向當地最近童子軍協會秘書長提出申請;接著帶上由家長簽字同意的申請書,即可加入鄰近任何一個童子軍小隊或童子軍團。

其次,聯絡年齡相當的兒童,先成立童子小隊,再成立童子軍團,是童子軍創立的第二種方式。如果在已加入的兒童組織中,已經部分采用了童子軍「偵探術」作為訓練方法,那麽聯絡其中年齡相當的兒童,即可組成一個童子軍小隊,在小隊裏選人作隊長,一人作副隊長;有了兩個小隊就可以成立一個童子軍團,每團選一人作團長,按照此種方式也可以建立童子軍。最後,單獨訓練是童子軍創立的第三種方式。如果一名兒童附近沒有童子軍,他可以獨自采用「偵探術」的訓練方法,而使自己成為「獨行童子軍」。

由此可見,童子軍創立的方式多樣,無論是采取申請加入已有童子軍組織,還是自行聯絡組織或單獨訓練的方式,關鍵是要遵循「偵探術」的訓練原則和方法。這是童子軍與其他青少年組織的區別所在,也是判斷該青少年組織是否是「童子軍」的標準所在。由此可見,只要采取以上任何一種方式組織青少年訓練,就可以認定其創立了童子軍。據此看來,中國童子軍的創立主要是采取前兩種方式。據上海華童公學校長康普報告,1913年「中國童子軍會」成立,該會在許多城市擁有不同的分支,華童公學童子團在該會註冊為「中國童子軍上海第一隊」。康普報告說明,華童童子軍的創立屬於童子軍建立的第一種方式,並且是以團體註冊形式成立的。而文華童子軍的創立,則屬於童子軍創始的第二種方式,因為嚴家麟集中組織兒童以「宣誓」的形式,采用童子軍訓練方法,宣告了文華童子軍的成立。但問題是,究竟誰是中國童子軍創始學校和創始人?其到底創始於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