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軍釋義

添加時間:2018-08-17      瀏覽量:0

1998年,《世界子軍運動組織章程》規定,童子軍活動是「教育運動」,並將此視為童子軍活動的本質特征。可見,官方對童子軍的理解主要是從教育和社會現象角度加以審視的。然而,何謂「童子軍」,何謂「童子軍教育」,是我們首先應弄明白的兩個概念

在《來自人生學的教訓》一書中,貝登堡告訴人們他選取「 Boy scouts」來命名童子軍的原因所在:童子軍教育整個方案的設計是基於使其作為一種教育的遊戲原則之上,也就是以一種消遣娛樂的方式引導兒童在毫無意識的情況下教育自己,那該叫什麽呢?對此有許多名字可用,如果我們叫它「道德品質培育會」,兒童們聞此一定會敬而遠之,但如果我們取名為「 scouting」,並為他們提供成為一名尚不嫻熟的偵探的機會,那這將會是另一番景象。讓兒童成為一「團」或一「小隊」中的一員,兒童與生俱有的「幫」的天性就會得到滿足,給他一套佩戴有級章的童子軍服裝,再戴上他所獲得的獎章,他就將贏得其他兒童的青睞了。在「cout」這個字眼下,兒童很容易以崇拜的英雄為榜樣,如拓荒者、探險家、獵手、航海家、飛行員、先驅者等。通過圍獵、追蹤、露營、野外烹飪、伐木和其他戶外活動,拓荒者的形象更能吸引住在城市生活的兒童。由此可見,取名「Boy Scouts」以統一童子軍服裝、徽章等標識,是為了吸引兒童的註意力,讓他們在這種設計的情境和想象中潛移默化地開展品性、健康等方面的自我教育。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出,雖然「 Boy Scouts」這一名字帶有一定的軍事色彩,但其目的並非是直接將兒童培養成為軍人或士兵。

 

在《韋氏大學詞典》中,「 Scout」的含義有兩個:①作為動詞,指為了獲取情報,尤其是有關敵方情報而去偵探某個地方;②作為名詞,既可指人,又可指物戰爭中為了獲取敵情而被派出去的士兵、輪船、飛機;特指某類人—各種各樣童子軍運動中的一名成員,例如「boycout, girl scout」。據此,筆者認為,從字面意義上看,將「 Boy scouts」譯為「童子偵探」更為貼切(除了個別地方使用這種譯法,為了約定俗成和習慣,筆者還是使用「童子軍」這一名稱);從引申意義上看,「 Boy scouts」特指置身於各種人為設置的「偵探活動」中,通過細致觀察與分析,從而獲得有價值信息的男青少年。

 

至於女童子軍,在童子軍運動早期確實被稱作「 Girl scouts」,後來,「 Guides」和「 Girl guides」被用作女童子軍的專稱。「 Guides」這一詞,是取自英國駐印軍隊的有名邊疆部隊,即「先導團」( Corps of guides),其因高明的跟蹤技能和頑強的生存能力而著稱。加之當時童子軍的推崇者認為,女童子軍即將是下一代青少年的母親和引路人,針對女青少年,開展童子軍教育更為重要。因此,在歐洲,「 Girl scouts」也被稱作「GirGuides」。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女童子軍也被納入戰時體製,雖然她們只有11至18歲,但卻盡她們所能,廣泛參與戰時服務的各項工作,並幹得非常出色。因此在《韋氏大學詞典》中,「 guide」被解釋為:一軍事指揮部或運動所管理組織單位的成員。作為「 Girl guides」,在事無巨細和任何糟糕的情況下,其第一義務就是要幫助別人。從此以後,「 Guides」就形成了與「 Scouts」相對應的女童子軍的稱呼。

 

由此可見,從性別來看,童子軍有男女之別。而從性質上看,童子軍還有「戰時童子軍」( war scouts)與「和平童子軍」( peace scouts)之分。最初,貝登堡認為,「童子軍」( scouts)是指戰爭中走在部隊前列的人,他們肩負尋找敵人蹤跡及查清敵人動向的任務,以便引導自己部隊在白天或夜晚有針對性地行進。此時,雖然貝登堡還沒將其稱為「戰時童子軍」,但他卻明確提出了「和平童子軍」的概念。「和平童子軍」是使世界各地成為大英帝國殖民地各種群體的一種稱謂,他們或是文明的先行者和蠻荒之地的「拓殖者」( frontiersmen),或捕獸者,或蠻夷之邦開化的「先驅者」( pioneer)。可見,貝登堡所說的「和平童子軍」,是特指走在文明前列,並使所謂「野蠻」國家和地區「文明化」,從而成為英國殖民地的「開拓者」。對於「和平童子軍」,貝登堡稱他們為「先輩童子軍」,並號召現在的童子軍要以他們為榜樣,沿著他們的足跡,仿效他們做出開拓性的事業來。不久,在《加拿大童子軍手冊》一書中,貝登堡明確提出了「戰時童子軍」的概念。貝登堡認為,「童子軍」就是眾所周知的一名「偵探」,因為他機敏且富有膽識,而被選出來深入戰爭前線弄清敵情,並據此報告給自己的長官。貝登堡稱這樣的人為「戰時童子軍」。與此相對應,「和平童子軍」是指和平時期,同樣具有這種素養,並能勝任該項工作任務的人,如英國在全球各地的「拓殖者」,北美捕獸者,中非的狩獵者,亞洲和其他沒開化地區的英國先驅者、探險家、傳教士,澳大利亞的采林者和放牧者,南非的治安隊,加拿大西北山區的警察。這些人無一不是「和平童子軍」,無論從哪方面意義來說,他們都算得上是真正的「男子漢大丈夫」。他們具備精湛的「偵探技能」( scoutcraft):能在大草原和叢林中生存下來,能隨處識途,於蛛絲馬跡處知曉破綻;他們懂得在遠離醫生的時候,如何保持強健體魄和面臨危險毫無畏懼,以隨時準備面對任何危險,並總是熱心相互扶助;他們慣常於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旦國家有難,便會毫不猶豫慷慨赴義。

 

綜上所述,貝登堡所說的「童子軍」不僅有「男童子軍」與「女童子軍」之別,而且還有「戰時童子軍」與「和平童子軍」的區分,「戰時童子軍」就是軍隊中的「偵察兵」,「和平童子軍」也就是英國早期的「殖民者」。

美國童子軍會認為,「童子軍」可以分為「軍隊童子軍」( Army scouts)、「先驅童子軍」和「和平童子軍」三類。「軍隊童子軍」特指從軍隊中選拔出來,前往敵人前線的偵察兵;「先驅童子軍」是指生活在邊疆曠野,肩負起警誡和保衛該區域內男人、婦女、兒童安全重擔的哨兵;「和平童子軍」是指各時代都有的這樣一種人—他們富於神奇的冒險精神,通過他們開創性的工作,可以造福於人類,如發現新大陸的哥倫布,發現新英格蘭的清教徒,殖民詹姆斯敦的英國早期定居者,建造紐約的荷蘭人,毫無畏懼的蘇格蘭一愛爾蘭人,他們為尋找到美國人的新家園,而勇敢向西推進,並翻越了艾麗蓋尼和落基山脈。美國童子軍會還主張,「軍隊童子軍」和「先驅童子軍」可以歸結為「戰時童子軍」範疇,但「和平童子軍」與「戰時童子軍」一樣,平時都要了解和掌握童子軍技能,做好準備,無論出現什麽樣的危難情況,他們都必須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並采取恰如其分的應對措施。所以,從時代內涵看,英、美兩國所說的「和平童子軍」實際上是指西方早期的殖民者,無論賦予這類人多麽高尚的「品質」和「冠冕堂皇」的稱謂,都改變不了深烙在「和平童子軍」身上明顯的「殖民」話語色彩。

貝登堡進一步總結道,所謂這些「和平童子軍」,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原因就在於,當他們還是兒童時,就已研習「偵探術」了。因為「偵探術」對將來要從事各行各業的兒童來說有極大的益處。所以貝登堡主張,現在的兒童應當以「和平童子軍」為榜樣,認真學習和踐行叢林知識、野外生存技能、豪俠仗義精神、各種救生技能,以及鍛煉強健的體魄和培養愛國主義情懷等童子軍技能,以成為一名「好公民」。因此,貝登堡所倡導的童子軍,既不是指「戰時童子軍」,也不是指「和平童子軍」,而是特指在童子軍教練員所創設的「偵探活動」或「野外叢林」生存活動情景中,以「好公民」培養為目的,以內在生成而非外在灌輸的方式獲得「童子軍技能」,從而養成具有團隊合作、自律自立、行善服務等「品性」的青少年個體或群體。

 

無論「過去」還是「現在」,「童子軍」還被視為一種組織。唐鉞等認為,「童子軍」( Boy scouts)即「童子軍之組織」,因此,他們又從「童子軍隊之組織、成立和管理法」等角度對「童子軍」作了解釋。「童子軍」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組織」?《辭書》不十分明確地指出它是一種定期采取遊戲、列陣、比賽、獎章授予等活動來訓練男、女兒童的組織。《辭源》也認為,「童子軍,英人貝登堡倡導少年野外生活所組織之團體也」註。這裏雖然進一步明確了「童子軍」是一種什麽樣的組織,但「野外生活」的概括卻很難將「童子軍」與開展其他野外活動訓練的青少年組織——如西頓的「叢林印第安人」——相區別開來,所以這種界定還是過於寬泛,不夠準確。也有人從宗教視角認為:「童子軍(Boy's Brigade;Boy's Scouts)是基督教培訓男性青少年的組織。」在這裏,姑且不論編者將「童子團」( Boys'Brigade)與「童子軍」等同起來看待正確與否,至少將兩者均視為基督教青少年訓練團體是值得商榷的。貝登堡確實強調,要求青少年通過對「造物主」的傑作—大自然—研究,來體貼「上帝」的偉大和「獨一無二」,但這卻並非童子軍教育的全部。而且貝登堡明確宣稱,童子軍教育的「非教派化」:不幹涉少年兒童從父母或傳教士那裏接受的宗教教義;堅持和倡導無論信仰何種形式宗教的兒童,均可參加童子軍,只不過深烙於他們腦海裏的,應是豪俠仗義和助人為樂等誓言。因此,這種界定既混淆了「童子團」與「童子軍」兩者的聯系與區別,又視「童子軍」為基督教的專利,這也與童子軍教育「非教派化」的政策不相一致。

 

綜上所述,學術界對「童子軍是一種組織」還是形成了一定的共識,只是這種組織區別於其他組織的特點在哪裏?照貝登堡所說,在培養具有男子漢一樣自立和無私奉獻精神的「公民」方面,「童子軍」與「基督教青年會」「童子團」「教會童子團」等青少年組織,乃至英國國內外無數這樣的組織是沒有區別的,而且方向也是一致的,但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必須解決,方能擴大無數這樣的青少年組織的影響。一方面,從所有現存青少年組織本身來看,必須尋找到一種彼此間均可采納,用來教育青少年的「同一活動」,從而形成一種「教育合力」。另一方面,從青少年的角度來看,這種共同采用的活動,要能夠對他們形成持久的吸引力,即使對所謂最壞的兒童—「流氓」來說也是如此。這種活動是什麽呢?貝登堡認為,這種活動就是「 Scouting」(作為軍人情報信息獲取譯為「偵探術」,專門用來訓練兒童時譯為「童子軍教育」)。因此,是否開展「公民」訓練不是「童子軍」與其他青少年組織的本質區別,而是否采用「 Scouting」來訓練青少年,才是「童子軍」與其他青少年組織的本質區別。這也是為什麽在英語中有時稱「童子軍」為「 Baden powell scouts」的原因所在。所以,童子軍是采用「偵探術」,從「品性、手工、健康與服務」等方面入手,以訓練青少年成為「好公民」的一種教育團體或組織。

多數情況下,貝登堡還視「童子軍」為一種運動。因為在他看來,童子軍並非要取代教會、學校甚至其他青少年組織,學校組織童子軍是為了彌補教育方面的「漏洞」,教會或其他青少年組織采用童子軍教育原理和方法是為了形成塑造「公民」的合力。童子軍誓詞規律、小隊製度、徽章製度、服裝道具等被其他青少年組織廣泛采用,從而形成了眾多類型的「童子軍」,而沒有這種組織的國家和地區,也紛紛效仿創辦童子軍。「童子軍」成了一種依照其「組織樣態」,便可進行復製的青少年組織模式。雖然各國和地區存在著差異,但「品性」教育居首位的教育理念奠定了他們彼此間共同接受童子軍的基調,童子軍訓練的原則和方法得到了遵循,很少有哪個國家和地區例外,從而形成了一場席卷全球的運動。童子軍誕生後之所以能形成遍及全球性的運動,在貝登堡看來,主要原因有四個方面∶從個人來看,每個人都樂意接受「成為一名擁有童軍技能、幸福公民」的主張;從社會來看,則可以利用主張「日行一善」的童子軍來為社會和他人服務;從英聯邦來看,童子軍可以成為聯邦間加強「兄弟情誼」的紐帶;從世界來看,「童子軍皆兄弟」可以看作是促進世界永久和平的願望所采取的一個實實在在的步驟。由此可見,「童子軍運動」即男、女童子軍運動的簡稱,它是指自童子軍創立以來,世界各地遵循童子軍教育原理和方法,紛紛采用的一種青少年課外「品性教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