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木章的分類

添加時間:2018-12-13      瀏覽量:0

1925年11月13日,英國軍總會決定只用一種領袖訓練標誌,因而取消了狼牙章。但同時通過使用有顏色的特別標誌,去顯示領袖所接受的支部領袖訓練。這些標誌是在木章皮繩繩端反手結之上,放上一粒細小有顏色的算盤木珠。黃色表示小狼支部、綠色是童軍支部、紅色是樂行支部。(註:深資童軍支部要在第二次世界戰後才成立)。此項措施只實行了很短時間,於1927年10月14日被取消。

 

三粒木珠木章四粒木珠木章

 

完成領袖訓練的領袖佩帶兩粒木珠的木章,而負責領袖訓練工作的訓練人員,則可以佩帶較多數目的木珠木章。助理領袖訓練主任(前稱助理基維爾營地主任)佩帶三粒木珠;領袖訓練主任(前稱副基維爾營地主任)佩帶四粒木珠。

 

根據傳統,每位領袖訓練主任所佩帶四粒木珠其中一粒,是來自達尼蘇魯酋長那串頸鏈的。由於領袖訓練主任的數目不斷增加,所以除了有離職或退役的領袖訓練主任主動退回原來的達尼蘇魯酋長木珠,傳交繼承者外,這項傳統實在難以維持和延續。其後,新委任的領袖訓練主任所佩帶的四粒木珠木章,也只是普通的木珠而已。

 

原則上,三粒木珠和四粒木珠的木章是給予擔任領袖訓練工作者的職位標記,是屬於童軍總會的物品,所以持有人應在離職或退休時交還總會。但在1980年代中期,基於大家對木章的感情和歷年來的辛勤,當時的香港訓練總監黃楊子潔女士,決定停止執行向退役助理領袖訓練主任及領袖訓練主任收回三粒及四粒木章的傳統,而把木章送給原先的佩帶者,作為紀念。由於3粒及4粒木珠木章是領袖訓練職級標誌,所以,領袖訓練主任及助理訓練主任在出席與領袖訓練無關的童軍活動時,應佩帶普通2粒木珠的木章。

 

五粒木珠的木章

 

當童軍運動不斷在世界各地發展時,各國派出負責領袖訓練的領袖,到基維爾營地學法,然後回國,跟隨英國基維爾營地之訓練課程和模式,在本國開辦領袖訓練班。基維爾營地委任這批訓練班領導人為「副基維爾營地主任」,表示他們是基維爾營地在當地的代表。根據相傳由貝登堡先生創立的傳統,凡主持領袖訓練班的「副基維爾營地主任」,可佩帶五粒木珠木章為標記。可惜,英國童軍總會並無留存記錄,記錄頒授五粒木珠木章的數目、名單或年份。

 

六粒木珠的木章

 

傳統上,英國基維爾營之營地主任佩帶六粒木珠的木章。第一串六粒木珠的木章是授予伊佛尼爵士。伊佛尼爵士曾在1907年協助貝登堡先生在白浪島主持實驗露營。其後,伊佛尼爵士更出任英國訓練總監和副總領袖。貝登堡先生為感謝伊佛尼爵士協助白浪島實驗露營和在發展童軍運動方面的貢獻,特別將六粒木珠的木章給予伊佛尼爵士,以資表揚。

 

1949年,伊佛尼爵士將這串六粒木珠的木章交回英國童軍總會,並建議把六粒木珠木章作為基維爾營地主管領袖訓練者的信物。當時的營地主任是約翰.霍民先生(Mr.JohnThurman,曾譯為〝費文〞,但本文恢復採用1974年總會刊物的譯名)。霍民先生一直持有此串六粒木珠的木章至1969年退休,將該串木章傳給他的繼任人赫堅斯先生(Mr.JohnHuskins)。在1975年,杜信先生(Mr.BrianDodgson)接任,他佩帶此串六粒木珠木章至1983年。在1977年英國童軍總會進行行政改組,將此串具歷史意義的印信,交由負責領袖訓練的執行總監(ExecutiveCommissioner)佩帶。在1983年至1985年期間,由於職位懸空,暫時無人佩帶此串六粒木珠木章。1985至1996年,此串木章的佩帶人為賽恩先生(Mr.DerekTwine)。由1997年至今,則由白克先生(Mr.StephenPeck)佩帶。

 

至於貝登堡先生佩帶幾多粒木珠木章的問題,曾有過不同的版本。一說是貝登堡先生從未佩帶過六粒木珠的木章;他佩帶的是五粒木珠木章。但根據基維爾營第一童軍旅的網頁資料(2011年版),貝登堡先生佩帶的是六粒木珠的木章。